(讯报雅加达讯)7月1日报道,最高法院撤销了对西加里曼丹金矿开采案中中国公民Yu Hao的无罪判决,目前判处其3年6个月监禁,并处以3,000亿印尼盾罚款,若未缴纳则需服刑6个月。

该判决源自2025年6月13日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定,由法官约翰尼斯(Yohanes Priyana)担任主席,裁定一致通过。判决内容指出:“批准检方上诉,撤销事实审判,由本院直接作出裁决。”

据悉,该案最初于2024年在吉打邦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Yu Hao于2024年2月至5月间,在吉打邦县(Ketapang)某公司采矿许可证区域内,未获正式许可,擅自从事金矿开采与冶炼作业。尽管涉案公司持有采矿许可证,但由于尚未获得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尚未开始正式运营。检方称Yu Hao未经该公司同意擅自在隧道中进行采矿。

调查人员根据专家提供的含量和产量数据估算,Yu Hao非法开采的金银分别高达774.2公斤和937.7公斤,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超过1兆印尼盾。检方随后要求判处Yu Hao 5年监禁,并处罚金500亿印尼盾。然而,吉打邦地方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仅判处其3年6个月监禁及300亿印尼盾罚款。

Yu Hao对此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坤甸高等法院受理后改判Yu Hao无罪,认为罪名不成立。但最高法院最终撤销该无罪判决,裁定Yu Hao构成非法采矿罪名成立,并恢复地方法院的原判结果。(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