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透露,有9家银行违反了2023年第1号条例,该法规要求借用人民商业信贷(KUR)的债务人提供额外抵押品,上限不得超过1亿盾。
据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副主任Yulius在雅加达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违规的银行包括9家国有银行协会(Himbara)、3家地方开发银行(BPD)、以及1家金融机构。在对2023年的894个微型和超微型人民商业信贷债务人进行评估和监控时,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发现有144人(占16%)在1亿盾以下的人民商业信贷贷款中添加了额外抵押品,违反了第1号协调部长令第14条规定,根据该规定,高达1亿盾的超微型人民商业信贷、微型人民商业信贷和特别人民商业信贷无需额外抵押。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已传唤12家未遵守人民商业信贷实施指南的银行。一些金融机构不仅要求额外抵押品,还将人民商业信贷资金存入1至2个月,并冻结债务人余额以额外收费。
对于违规的渠道银行,将取消政府承担的利息补贴,该利息补贴原本是为6%的人民商业信贷利率提供的,市场利率为18%。这意味着政府每年要补贴12%。取消补贴的银行将面临大约10%至12%的制裁。为了加强人民商业信贷分配机构的内部机制和监督机制,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确保机构遵守法规,其次,让人民商业信贷利益相关者提供详细信息,增加社会认知,避免不符合法规的要求。最后,针对额外费用、资金存入、抵押品返还机制等制定明确规定。(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