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截至2月6日(星期日),我国第二轮税收特赦中获1.98兆盾。该数字来源于申报价值为10.13兆盾的净资产。国内和外籍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为8.72兆盾,在国外的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为7972.8亿盾。
根据2月6日(星期日)税务局官方网站显示,参与第二轮税收特赦的纳税人为10,670人。根据上述总数,税务局发行了11,745张国家证券。国内和外籍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为8.82兆盾,在国外的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为7980亿盾。根据上述总数,投资国家证券的为6171.4亿盾。
第二轮税收特赦政策是列入税务协调法和财政部长关于纳税人实施税收特赦的第196/PMK.03/2021号条例。规定指出,每一位纳税人应在税务局局长还未发现上述资产数据或信息前汇报其还未申报的净资产。所指的净资产是资产金额减去债务。就如2016年第11号关于税收特赦法中的规定。所申报的资产是纳税人自1985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所拥有的资产。上述净资产将被视为额外收入并将征收最终所得税。最终所得税将使用税率乘以税基的方法计算。该税率包括国内净资产的6%和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管理领域的投资。国内净资产的8%和非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上的投资。在国外净资产的6%,根据规定将资产转移至印尼国内并用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的投资。
每一位纳税人可以通过资产申报通知书申报净资产。并将申报书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给税务局局长。纳税人还应附上支付最终所得税的凭证,资产详细清单和所汇报的所有资产信息,债务名单,将资产转移至印尼的声明,将净资产投资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的声明。另一方面,税务局局长将向申报个人资产的纳税人签发证明信。(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