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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警刑侦机构判2嫌犯涉资本市场犯罪

(讯报雅加达讯)国警刑侦机构经济及特别刑事罪行局,在疑为资本市场刑事罪行,以及在印度尼西亚柔斯卡(Jouska)财政公司疑为洗钱刑事罪行案中,指定了2位嫌犯。12日(星期二),当记者在雅加达联系国警刑侦机构经济及特别刑事罪行局副经理赫尔马宛(Whisnu Hermawan)时表示:“柔斯卡案已指定嫌犯。”2位嫌犯是,柔斯卡公司的总经理阿卡尔(Aakar Abyasa Fidzuno),以及迪亚斯(Tias Nugroho Putra)。

指定上述阿卡尔嫌犯加载在2021年第B/75/X/RES.1.11号审查结果特别刑事罪行及经济局通知书中。由国警刑侦机构特别刑事罪行及经济局长赫尔米(Helmi Santika)准将签局的上述通知书,于2021年10月4日,给予柔斯卡客户法律授权人林托(Rinto Wardana)。

当审查员于2021年9月7日展开案件后,才指定2位嫌犯。虽然已指定为嫌犯,国警特别刑事罪行及经济局尚未扣押阿卡尔及迪亚斯。赫尔马宛称:“尚未被关押。”虽然如此,审查员即刻传唤阿卡尔及迪亚斯,要求成为诈骗、侵吞、TPPU及其它资本市场的犯罪嫌犯的说明。

此外,审查员也设法追查诸嫌犯TPPU的资产,使能被没收,以便退回国家的损失。马蒙(Ma’mun)阐明,审查员已没收数个资产,其中文件至其它疑为与牵涉到阿卡尔案有关的物品。“理应有被没收的物证。不知那是文件,还是与其刑事有关的其它物品。”阿卡尔及迪亚斯在疑为资本市场刑事罪行及,或诈骗及或侵吞及或洗钱刑事罪行的案件中,违反了有关资本刑事罪行,以及防范洗钱刑事罪行的相关法令及条款。

从2018年至2020年由阿卡尔及迪亚斯在柔斯卡公司放置的投资,正如于2021年9月7日展开案件的结果,疑为发生资本市场刑事罪行。调查柔斯卡公司的案件,已进入到国警总部。2021年1月15日检查诸报告者及诸证人后,审查员传唤阿卡尔。最初,共有10人受检查。包括把柔斯卡报案的41名客户。上述41名客户经历达810亿盾的亏损,但是该资金尚未计算由客户重新投资的投资结果,因此其总数会达300亿盾。(Int/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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