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国家人权委员会公布导致135人死亡的足球联赛骚乱调查结果。表示那晚的骚乱中,警方在体育场发射了45次催泪弹。
国家人权委员会官员贝卡(Beka Ulung Hapsara)于11月2日(星期三)中午在雅加达其办公室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调查结果时表示:“使用催泪弹是符合国警总部2009年第1号关于印尼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力的规定。催泪弹的发射是在未与玛琅地方警察局局长协调和在各部队的酌情决定下进行的。”在体育场发射催泪弹的警察是行动部队的人员。
贝卡念道:“预计在此次事件中共发射了45次催泪弹,在视频中看到发射了27次,我们汇集了所有的视频,其它18下只听到了声音。因此,共发射了45次。”
催泪弹在晚上22.08.59分左右发射。直到22.09.08分,第二机动部队向Kanjuruhan体育场南部发射了11次催泪弹。“每一次发射都有1-5个催泪弹。”在22.11.09时至22.15时又发射一次。“在此期间,预计发射24次催泪弹。”国家人权委员会对视频中汇集的催泪弹发射的次数和听到的响声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核实。
据报道,Kanjuruhan骚乱10月1日晚在BRI Liga 1 Arema FC和Persebaya Surabaya的比赛后发生。致使135人死亡和数人受伤的悲剧是在支持者簇拥着往外走时,为了躲避警察发射的催泪弹而恐慌离开场地。警察是在赛场出现骚乱后向看台发射了催泪弹。
事发的一周后,国警总长利斯特优(Listyo Sigit Prabowo)在玛琅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警察在Kanjuruhan体育场发射11次催泪弹。“是向南边的看台发射了超过七次的催泪弹,向北边的看台发射了1次,向赛场发射了3次。”
国警总部的其他领导证实利斯特优的说法。国警总部公关处处长德迪(Dedi Prasetyo)于10月7日表示上述发现是根据对Kanjuruhan体育场的32个监控器深入调查的结果。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首先,德迪称在此次事件中,在两个不同的地区发生了两个事件,即一个在馆内发生,另一个在体育场外发生。(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