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有消息称,政府在发布创造就业代法令后撤销产假规定。对此,劳工部工业关系发展和就业社会保障部负责人Indah Anggoro Putri于4日(星期三)表示,关于人力资源的2003年第13号第82条产假规定仍然有效。
Indah Anggoro解释,创造就业代法令只是更改或删除劳工法中的某些条款。未收录在创造就业代法令中的文章并不代表已经被删除。这仍适用于有关产假的规定。尽管第82条未包含在创造就业代法令中,但该规定并未被删除,因此根据劳工法仍然有效。2003年第13号第82条劳工法确规定产假,即提供3个月的假期。
第82条规定:“根据产科医生或助产士的计算,女劳工有权在分娩前和分娩后休息一个半月。”经历过流产的女工也可以休假进行恢复过程,需出示产科医生或助产士的证明。(Int/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