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Presiden Joko Widodo)正在推介国营企业开采加工核矿物,这是已列入新能源法草案中的规定。
在该法规中,中央政府有权确定有权开采加工核矿的国营企业。条件是该国营企业应符合中央政府的营业许可条件。如10月10日(周一)摘录的,该法的第12条第(1)项称:“中央政府可以确定从事核矿物开采项目的国营企业。”
国营企业可以与私营企业合作。上述所指的矿业包括生产放射性副产品的矿业。上述生产放射性副产品等矿业和煤矿的企业应持有中央政府签发的营业执照。该法规称:“发现可放射性矿产的个人或公司应按规定将该矿物交给国家或国营企业。”
有关营业执照和发现放射性矿产物的个人或企业的详细规定将列入政府法规。除了指定国营企业加工核矿物,中央政府还成立了直接向总统负责的核能委员会。该核能委员会的任务是策划,制定和监管国家核能项目的实施。
在新能源法草案的第11条规定,核能委员会由9人组成,他们分别来自中央政府,学术界和核能专家及社团。第11条第(4)款称:“核能委员会成员任期五年,任期满后可以连任一届。”核能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总统根据成员的人数推荐两次并由议会确认。有关核能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如总统法规所规定。(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