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宪法法院不接受人民公正繁荣党总主席阿古斯(Agus Jabo Priono)和秘书长普里马(Prima Dominggus Oktavianus Tobu Kiik)对2017年第7号关于大选法第173条第(1)款的规定的诉讼。法院表示上述请求根据法律是没有依据的。大选法第173条第(1)款称:“参与大选的政党是已通过大选委员核查的政党。”
宪法法院院长安瓦尔(Anwar Usman)于7月7日(星期四)宣读决定令时表示:“审判和拒绝申请人的所有申请。”宪法表示申请人认为存在问题的内容其实与宪法法院第55/PUU-XVIII/2020号令的决定是一致的,尽管通过不同的核查基础和申请人使用的宪法理由也不同。法官成员瓦黑杜丁(Wahiduddin Adams)表示:“然而,现状案所要求的实质与前案相同,即在行政上和事实上对政党进行核查的问题。因此,宪法法院第 55/PUU-XVIII/2020 号决定中的法律考虑比照适用于现状请愿的法律考虑。在2019年大选考核通过的政党和通过了2019年大选门槛的规定的政党,仍在行政上核实,但未经事实核实。为通过审核的政党,只是代表县市和省级的地方议会和不能够代表省市县地方议会的政党,应对他们进行行政上的核实,而不是事实核实。这与适用于新政党的规定相同。”
普里马审核了大选发第173条第(1)款的内容,因为,评估本条规定的针对政党核实选举参与者的事实过程不再相关。另外,他们还提到了对通过2019年大选门槛考核的政党的不同态度或特别的大雨。他们认为这将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议会的党派,他们认为他们已经建立并拥有在一定范围内拥有权力的席位。他们表示:“在结构稳固,基础设施和金融上与其它非议会党派相比还相对具有优势。”(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