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自2008年以来,财政部已为256个价值达490.2万亿盾的基础设施建设签发79份担保函。财政部融资与风险管理司司长卢基(Luky Alfirmn)表示该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电力,高速公路,饮水和交通等。
他14日(星期二)在雅加达举行的国家金融风险管理实施研讨会上表示:“自2008年,财政部融资与风险管理司长已为256个价值达450.2万亿盾签发政府担保协议函。”政府担保函仅向符合资格的国企公司签发,既获得部门或统筹部指定项目执行的企业。国企的任务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因为,政府只能满足2020-2024年国家收支预算拨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额的约37%。国企在争取各种融资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上具有灵活性。
尽管如此,在分包项目上,国企的能力仍是政府考虑的主要方面,因为,一些项目的资金不足。因此,政府通过担保项目制定了一个创新的融资方案,并注重良好的治理和可持续性及财政能力。签发担保函的依据可参考总统2015年第82号法规和财政部长第211/PMK.08/2020号法规。卢基强调政府通过印尼基础设施担保有限公司在向国企分包基础设施项目上确定了法律依据。在项目分包上,政府总会给予财政的支持,例如:国家融资和政府担保等。“政府提供担保旨在对优化国企融资的获取上给予支持,既扩大融资获取的渠道和压低和资本成本。”(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