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鸿邦讯)苏北省鸿邦县(Humbahas)一男子GT(40岁)性侵12岁的亲生女儿YT(12岁)。该起性侵案于5月1日发生,受害人立即告知其生母,披露此事。YT十分悲伤地向母亲讲述亲身经历。实际上,受害人已在家中受性侵10次。聆听完女儿的遭遇,母亲立即向鸿邦县警方报案。
鸿邦县警察局局长穆海敏(Achmad Muhaimim)通过刑侦组组长马瑞利(S. Maruli T Purba Tanjung)13日(星期五)表示,在受害人的母亲报案后,警方于11日采取行动逮捕肇事人。肇事人当时没有反击,直接现场被捕,并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肇事人表示与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受酒精影响。
肇事人行为被控违反2014年第35号第76条,第81条第(1)款第81条第(3)款条例该法关于对2022年第23号有关儿童保护的修正案,将被判至少5年、最多15年有期徒刑和最高50亿盾罚款。由于肇事人是受害人的父母,因此在第(1)款中所提到的刑事处罚增加三分之一。(Mad/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