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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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委任五名代理省长 任期间须守四禁令

(讯报雅加达讯)12日(星期四),内政部长提托(Tito Karnavian)在内政部办公处正式委任由佐科威总统(Joko Widodo)选出的五人担任西巴布亚省、哥伦打洛(Gorontalo)万丹省、邦加勿里洞(Bangka Belitung)和西苏拉威西省的代理省长,替换即将离任的地方首长。五名代理省长宣誓就职后,必须遵守多项规定和禁令。

被任命为代理省长的五人其中包括边界管理国家机构(BNPP)负责边境地区潜力管理助理保鲁斯(Paulus Waterpauw)担任西巴布亚省代理省长;万丹省地方秘书尔穆克达巴尔(Al Muktabar)担任万丹省代理省长;内政部地方自治署长阿克马尔(Akmal Malik)担任西苏拉威西省代理省长;矿业和煤炭司司长里德万(Ridwan Jamaludin)担任邦加勿里洞省代理省长;青年及体育部运动文化部专员亨德拉(Hamka Hendra Noer)担任哥伦打洛省代理省长。

提托表示,上述代理省长符合现行规定,即2016年第10号关于地方首长选举法和2014年第23号关于地方政府法的规定。“根据法规,官员任职期最长一年并可以延续一年,可以是同一个人继续任职或由不同的人替代。”对下一年省长级别官员的确定将根据对目前任职的官员的评估后确定。内政部长希望所有的省长级官员应认真执行任务,与中央政府、地方领导协调论坛,县政府、市政府和民众保持沟通。

任期间,代理省长必须遵守至少四项禁令。该规定在2008年第49号政府条例中对2005年第6号政府条例关于选举、批准任命和罢免地区负责人和副地区负责人的第三次修正案进行规定。第132A条对就职官员有四项禁令。第一,禁止调动员工;第二,取消前任官员签发的许可证;第三,制定与以往官员政策相悖的区域扩张政策;第四,制定与政府行政政策和前任官员发展规划相悖的政策。但在获得内政部长的书面批准后,可以排除该四项禁令。(Int/Dewi/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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