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苏北省警察厅刑侦组逮捕了于2021年12月25日在马来西亚水域沉没的运载来自巴都巴拉县(Batubara)的非法印尼移民工人沉船案的另两名嫌犯。
苏北省警察厅刑事侦缉局长达丹(Tatan Dirsan Atmaja)于6日(星期四)表示,两名嫌犯分别为RA及M。“我们已经逮捕另2名嫌犯。因此从9名嫌犯中,我们已经逮捕6人。”嫌犯RA在本案中既是代理人又是协调人。嫌犯M充当庇护所的主人。至于另外3名嫌犯I、CH和AH,警方仍还在追捕过程中。当被问及地点是否仍在苏北省时,达丹没有否认。“对其他3名嫌犯是还在警察的追捕过程中。所有嫌犯都是印尼公民。”警方在揭露这起案件时已询问24名证人,嫌犯是否可能增加,将取决于进一步调查的结果。
此前,苏北省警察厅警方就此案逮捕4名嫌犯,DS、S、R和IA。DS从瓜拉纳姆国际机场(Kualanamu)接载工人到巴都巴拉避难所。其他嫌犯S是则货舱的老板,也是物流仓库老板。此外,R充当代理,而IA则在船舶即将离开货舱时进行监督。犯罪嫌疑人将被指控犯有2007年第21号第2条、第10条和第11条关于贩卖人口罪条例以及2017年第18号第81条及83条关于保护印尼移民的条例。达丹称,“罚款最高可达五年。我们已将马来西亚中介列入追捕名单中,但目前警方在追捕与马来西亚供应商联络的嫌犯以及招募这些工人的方面。到目前为止,仍在收集有关有多少工人在上述事件中幸存和死亡的数据,因为这些工人来自印尼的各个地区。“约有数名人报告他们是受害者家属。关于幸存者及其下落,我们继续通过巴都巴拉警察局的接线员进行更新。因为受害者来自印尼各地,如爪哇、任抹(Jember)、中爪哇、棉兰、亚齐。”(Mad/Ar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