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雅加达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欧吉(Oky Wiratama)表示对万丹唐格朗一级监狱火灾遇难的家属的赔偿金可以达到6亿盾。
欧吉解释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和政府2015年第92号关于对1983年第27号第二次修正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法规第9条第3款的贵点,对遇难者的赔偿金至少是5000万盾和最多可达6亿盾。欧吉于12日(星期日)通过线上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根据政府第92/2015号法规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5条所指的因死亡获得的赔赏金,其数额至少是5000万盾和最多6亿盾。”上述法规还规定了对受重伤或残疾而无法从事工作的赔偿金,至少达2500万盾和最多达3亿盾。
欧吉还对司法及人权部长亚梭纳(Yasonna Laoly)向因火灾而遇难的家属赔偿3000万盾的理由,表示质疑。“政府”在这里指的是法律与人权部长亚梭纳应该事先对向遇难者给予适合的赔偿金的数额进行研究。因在上述事件的遇难者也许是一家之主,家里的顶梁柱。而且遇难者也已因刑事犯罪而服刑,因此,可以被视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否提供3000万盾的帮助合适?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赔偿金的数额也应该有计算的方法。政府应该看到‘他是一家之主’,因此,提供的赔偿金不能一视同仁,应该考虑到对遇难者家属的物质和非物质方面赔偿。”
除了欧吉,公正观察家侯赛因(Hussein Ahmad)称3000万盾的赔偿金使遇难者家属感到不满。侯赛因还对亚梭纳给予的赔偿金的数额的依据,表示质疑,因为,他认为这个数额应该更大。
侯赛因表示:“一个人的生命仅值3000万盾,这个数目其实让受害者家属感到不满。亚梭纳给予上述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有标准码?”其实亚梭纳能够避免上述火灾的发生,应修造监狱里的设施和基础设施。亚梭纳还被称在修改禁毒法中失职,使唐格朗一级监狱人满为患。“其实,自从他任法律和人权部长以来早就该改造监狱的条件,以不至于发生这起造成多人死亡的火灾。”
此前,法律与人权部长亚梭纳向在唐格朗一级监狱火灾遇难的三名囚犯家属给予3000万的赔偿金。上述三名遇难者是后来在唐格朗县空军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的遇难者。据悉在11日(星期六)遇难的囚犯达44人。国家警署DVI工作组还在辨认此次火灾事件遇难者的尸体。(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