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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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恐条例”首亮剑 最高可囚终身

(讯报综合讯)据港媒报道,修例风波期间,暴行和武器不断升级,更发展成本土恐怖主义,港警由2019年底至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前,侦破包括涉“屠龙小队”等暴力组织和个人的多宗炸药和真枪实弹案,但案发时香港国安法仍未实施,港府遂亮出另一个反恐“撒手锏”。

文汇网报道,据香港司法机构日前更新的案件审讯表显示,涉及不同案件的13名被告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讯,部分人的控罪有所修订,其中,香港律政司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反恐条例》)检控其中10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名。据《反恐条例》,有关人等一旦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日前更新的案件审讯表,被改以《反恐条例》提控的10人为黄振强、吴智鸿、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苏纬轩、彭军壕、李家田、赖振邦和许湛荣,他们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575章《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的“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更被加控“串谋谋杀”罪。

去年,时任香港警务处处长的邓炳强即透露,正与律政司研究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对几宗爆炸案件的疑犯提出控告。

邓炳强当时表示,暴力罪行自2019去年6月以来越演越烈,“暴徒由掟砖至汽油弹,发展到用枪械及爆炸品施袭,罔顾警察及市民性命”,本质上已有“本土恐怖主义行为”元素。本土恐怖主义是目前面对的最大国家安全威胁,当局会在伤害出现前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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