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综合讯)七大工业国集团(G7)本月初达成共识,将推动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若协议在稍后时间得到二十国集团(G20)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支持,就意味着近几十年来的全球低税率竞争时代,将会步向终结,同时奉行简单低税率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如荷兰、新加坡和香港等,亦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特区政府现时评估“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对香港造成的影响,并于税制上作出积极改革,以及多管齐下提升竞争力,以减少G7税率倡议对本港经济的冲击。
众所周知,香港长期以来奉行的简单低税制,是吸引国际企业投资及在港设立亚太区总部的主要因素。举例来说,本港企业首个200万港元利润,税率为8.25%,200万港元利润以上,才会征收16.5%利得税。这种两级制利得税制既简单方便,且征税比率较全球181个已订立公司税的国家及地区低,因此对生意额动辄以千亿元计的大型跨国企业,如微软、Google和苹果等极具吸引力。
然而,G7将此次倡议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定为15%,低于香港两级制征收的16.5%,削弱了本港税率对大型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加上若G7的倡议得到了G20和OECD的支持,相信全球大部分国家都会跟随,从而进一步削弱了香港在税率上的竞争力,部分跨国企业可能会“逐税而迁”,转而投向税率更低、薪金成本低或经济发展前景更好国家的怀抱。
事实上,OECD数年前已经着手研究及推动“全球企业最低税率”事宜,认为推行最低税率,能有效地遏制大型企业把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和地区。因此有理由相信,G7的倡议将得到OECD的支持;加上美国政府亦于4月时提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倡议,若美国在G20会议上为G7倡议保驾护航,15%最低企业税,最快明年初便可能于全球正式实施。
所以,特区政府不可再将简单低税率制度,视为不能修改“金科玉律”,而是应积极研究税制改革的可能性,并且研究如何为跨国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补贴及便利措施,增加本港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吸引具发展潜力的国际企业来港发展。(作者:郭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