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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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扣分政策:若发生意外将没收驾驶执照

(讯报雅加达讯)对违反交通规定甚至开车造成意外事故的驾驶员的惩罚是吊销驾驶执照。该规定已列入派出所第2021年第5号关于签发驾照的规定。

根据上述第37条规定,驾照将根据扣分累积数吊销。根据第37条第2款规定所指的扣分累积规定如下:至少违规12分扣一分,违规18分扣两分。

根据第38条规定称:

1、第37条第(2)款第a项所指的违规12份的驾驶员将在法庭判决前暂时没收或暂时吊销驾照。

2、第(1)款所指的对驾驶员的惩罚是应学习开车,特别是想再次取回被临时没收的驾照。

3、根据第27条第(2)款第b项所指的对违规18份的驾驶员的惩罚是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庭判决,将没收执照。根据第(1)款所指的对驾驶员的惩罚是应执行法庭的判决和被吊销驾照的期限,特别是已列入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庭判决中。在第(2)款所指的临时吊销执照的期限结束后,持有驾照者可以提出取回驾照的申请,并按照规定接受开车培训课程,并办理新的驾照。

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扣分规定:

5分

根据第310条第(1)款和第(2)款:因忽略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并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受轻伤和车辆或物品受损的每一位驾驶机动车的人。

根据第311条第(1)款:在对人的生命和物品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有意驾车的。

根据第275条第(2)款:任何一个损坏交通标志,路标,交通信号设备,人行道设施和道路安全设备的人。根据第311条第(2)和(3)款,犯有第1款所指的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使车辆或物品损坏或造成人员受轻伤和车辆损坏的。

根据第312条:任何一名涉嫌造成交通事故且不停止驾驶,不提供救助或不向就近的警察署汇报事故情况的驾驶员。

12分

根据第310条第(3)款和第(4)款:因忽略交通规定驾驶车辆并引起交通事故和造车人员受重伤和死亡的。

根据第311条第(3)款和第(5)款:犯有第1款所指的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受重伤和死亡的。(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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