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Joko Widodo)指定清真认证局(BPJPH)负责印尼清真产品保证工作,出台和取消之前由穆斯林长老协会(MUI)负责的清真认证证书。上述规定已在政府2021年第39号关于清真产品保证管理法中阐明。
除了出台和取消清真证书,该机构还有权制定清真产品保证政策,规定清真产品保证的标准和程序及对国外产品清真证书的注册。在宗教部属下的这个机构还有权在清真检疫机构进行认真,对清真审计人员进行指导并对清真产品的保证进行监督。国家领导人强调所有在印尼进口,流通和销售的产品都应持有清真认证证书。
根据24日(星期一)摘录的该法的第2条称:“源自非清真材料的产品,不属于清真认证义务的范围。该产品应注明非清真产品。”拟获得清真认证证书的公司可通过电子系统向清真产品保证管理机构申请。并附上以下四个资料。第一,企业家信息。信息应注明企业编号或其它营业执照资料。第二,符合所申请的产品的名称和类别,以获得清真认证证明。第三,产品名单和所使用的的材料已获得清真认证证明。
第四,产品加工应附有采购、接收,所使用的材料的储存、加工、包装、成品储存和分配的说明在申请清真认证证明时,政府向微小型企业家实施了放宽政策。见面他们的清真认证证明申请费。
根据第81条的规定称:“微小型企业家在申请清真认证证明时,在国家财政情况允许下可免费申请。”
作为替代方案,微小型企业家清真认证证书资金来源于国家收支预算,微小企业替代资金和伙伴基金的资金。这些资金也可源自月政府或其它机构的无偿援助,周转资金或其它合法和不受约束的资金来源。而非微小型企业的清真认证证书的费用将由财政部规定。申请费用的组成包括由清真检疫机构检查和检验的费用。规定还补充道:“由于申请人的疏忽而造成清真认证证书申请的中断,已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由清真产品保证管理机构出具的清真证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受理时间最迟是自清真产品保证管理机构得到MUI对产品清真决定的一天后。(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