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国营企业事务部长埃里克(Erick Thohir)增设了国企理事会配套机构。增设机构一事已列入企业部长2021年第6号关于对企业部长国企理事会配套机构法规修正案中。
根据埃里克2021年4月13日签发的规定,增设机构已列入本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规定中,增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其他类似的机构。
在该规定的第16C条中,委员会的几项任务是:
第一,定期审查公司的人才管理系统,并监控和评估其实施情况;
第二,对国企部董事会人才归类系统和程序进行评估;
第三,由董事会向监事会推荐的人才的验证和选定,以产生将由监事会提名给部长的名单;
第四,在向部长提名前,对被提名的子公司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进行评估;
第五,对董事会个别成员的拟议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评估;
第六,为国企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个人绩效评估系统准备提案;
第七,为国企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个人发展计划提案;
第八,对需要获得监事会批准和回应的员工薪酬的政策进行评估;
第九,评估董事会关于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
上述机构不同与国企部长2012年第12号关于国企理事会配套机构的规定,因为,2012年颁布的规定,配套机构仅包括三个机构,即:理事会秘书,如果必要的话;审计局和其他委员会,如果必要的话。(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