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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可进入我国流通时须获清真认证

(讯报雅加达讯)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确保自2026年10月起生效的强制清真认证政策不会限制进口,并强调清真认证不属于禁止限制类别。

布迪9月17日表示,符合规定的外国产品仍可进入印尼,但开始流通时必须获得清真认证。“这意味着进口商品仍可进入。但在流通时,就必须获得认证。我认为会有很多便利。对于进行认证,我认为没有问题。”

此前,清真产品保障机构(BPJPH)发布2026年第4号BPJPH条例,规定进入印尼境内的外国清真产品符合性确认机制,作为确保进口及在印尼流通的外国清真产品符合清真产品保障规定的重要步骤。

该条例符合2014年第33号《清真产品保障法》的授权,要求进入、流通和在印尼境内交易的产品获得清真认证。相关规定随后通过2024年第42号关于清真产品保障领域实施的政府条例进一步加强,并规定按产品类型分阶段实施清真认证义务。

随着2026年10月强制清真认证政策实施,外国清真证书认可、符合性确认机制和监督,将成为确保进口产品符合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BPJPH负责人海卡尔(Ahmad Haikal Hasan)表示,该政策不仅涉及产品清真状态的确定性,也是加强民族自主和权威、维护公众利益以及建设健康粮食主权的一部分。“我们希望印尼成为一个自主和有权威的民族。对世界贸易开放,但仍能够在本国确定和执行标准。当我们的清真体系强大时,公众受到保护,企业界获得确定性,流通的食品符合清真和健康标准,国家清真产业越来越强大。”(IN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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