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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佐科威威文凭造假 蒂法因涉嫌诽谤出庭受审

(讯报雅加达讯)涉嫌指控印尼第七任总统佐科威(Joko Widodo)大学本科(S-1)文凭造假的蒂法乌齐娅(Tifauzia Tyassuma,人称“蒂法医生”)于7月2日在东雅加达地方法院首次出庭受审,被检方控以诽谤及损害名誉等罪名。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出,本案源于2025年3月26日,佐科威威的副官夏里夫(Syarif Muhammad Fitriansyah)向佐科威威展示了三则社交媒体贴文,其中一则来自蒂法乌齐娅的社交媒体账号,内容指控佐科威威大学文凭造假。

随后,佐科威威律师团队开始收集相关内容。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期间,夏里夫陆续向佐科威威展示了28则指控其大学本科文凭造假的社交媒体贴文。

检方指出,尽管有关方面已作出澄清,蒂法仍持续通过社交媒体发文、公开讨论及脱口秀节目等方式传播相关指控。

检察官表示,被告的行为导致佐科威威个人名誉受到玷污,遭受非物质损害,并感到受到极大侮辱和贬低。

检方指出,佐科威威是加查马达大学(Universitas Gadjah Mada,UGM)林学院正式注册学生,于1980年7月28日入学,并按照本科课程要求完成160个学分(SKS)。加查马达大学于1985年11月5日向佐科威威颁发编号1120的林业学学士学位证书。

此外,2025年4月14日,佐科威威律师团队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有关佐科威威大学文凭造假的说法“不属实且具有误导性”,并强调加查马达大学及相关主管机关均已确认其文凭真实有效,同时呼吁公众停止传播相关虚假信息。

不过,检方称,蒂法之后仍继续在社交媒体及公开谈话节目中坚持相关指控,且未能证明其说法,相关言论与其掌握的事实相矛盾。

检方认为,相关指控持续传播,不仅损害佐科威威个人名誉,也导致社会上出现其曾利用假文凭参选梭罗市长、雅加达特区省长及印尼第七任总统等公职的说法。

因此,检方依据2023年第1号《刑法典》第434条第(1)款、第441条第(1)款及第126条第(1)款提出主要指控,并以《刑法典》第310条第(1)款作为替代罪名。

此外,检方还依据2008年第11号《电子信息与交易法》第35条、第51条第(1)款,以及第32条、第48条第(1)款,并结合2026年第1号刑罚调整法及《刑法典》第126条第(1)款,对蒂法提出另外两项指控。(IN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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