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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宗教部长预审请求遭驳回 嫌疑人身份合法

(讯报雅加达讯)南雅加达地方法院独任法官苏利斯提约(Sulistyo Muhammad Dwi Putro)3月11日驳回前宗教部长亚库特(Yaqut Cholil Qoumas)提出的第19/Pid.Pra/2026号预审申请。

法官在南雅加达地方法院审判庭宣布:“判决:在主案中,完全驳回预审申请人的请求。”肃贪会将亚库特确定为嫌疑人的决定符合宪法法院判决以及2016年最高法院第4号条例的规定,因此其嫌疑人身份具有法律依据。

苏利斯提约指出,被申请人基于两个合法证据,即证据T-4至T-117,并得到证据T-135和T-136支持,在确认犯罪行为发生后确定申请人为嫌疑人,因此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强调,根据宪法法院第21/PUU-XII/2014号判决,确定嫌疑人必须至少基于两个合法证据,而预审程序仅审查形式要件,即是否存在两个合法证据,并不涉及案件实质。

法官同时宣布,对亚库特的嫌疑人认定也符合2025年第20号法律第1条第31款的规定。对于亚库特提交的部分证据,法官认为不适合作为法律依据。例如证据P-6a至P-7i、P-22a和P-22b为媒体报道文章汇编,仅具信息性质,与案件审理无关,因此不予采纳。

此外,证据P-18、P-19、P-20和P-21为其他地方法院关于预审判决的裁决,但这些裁决尚未成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确立的判例或法律规则,因此在本案法律考量中也不予采纳。

此前,亚库特提出预审申请的理由之一,是认为肃贪会在将其确定为嫌疑人时未满足“两个合法证据”的条件,并认为相关证据与“损害国家财政或国家经济”的核心犯罪要素无关。其法律顾问指出,根据宪法法院第25/PUU-XIV/2016号判决,反贪污法第2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属于实质性犯罪,因此在确定嫌疑人之前,应当存在明确且确定的国家财政或国家经济损失。

亚库特及其特别工作人员伊斯法(Ishfah Abidal Aziz),已被肃贪会确定为涉嫌额外朝觐配额贪污案的嫌疑人,但两人尚未被拘留。目前,肃贪会已要求移民总局再次对亚库特和伊斯法实施为期六个月的出国禁令,直至2026年8月12日。

在调查过程中,肃贪会对多个地点进行了搜查,包括亚库特位于东雅加达Condet的住所、雅加达的朝觐和副朝旅行社办公室、德波一名宗教事务部公务员的住所,以及宗教事务部朝觐和副朝组织总局办公室。调查人员查获了多项与案件相关的物证,包括文件、电子物证,以及四轮车辆和房产。

根据财政稽查局的计算,国家因2023年和2024年额外朝觐配额涉嫌贪污案遭受的损失约为6220亿9020万7166印尼盾。这一数字在亚库特和伊斯法被确定为嫌疑人并公布之后一段时间才公布。(INT/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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