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国内新闻政府出台餐厅、咖啡馆至酒店等场所音乐版权费支付规定

政府出台餐厅、咖啡馆至酒店等场所音乐版权费支付规定

(讯报雅加达讯)政府通过法律部知识产权司发布了编号为 HKI-92.KI.01.04/2025的通函,明确凡在餐厅、咖啡馆、酒店、购物中心、娱乐场所直至交通工具等商业性公共场所播放歌曲和/或音乐,均属于商业性使用,因此须支付版权费。

知识产权总司司长赫尔曼夏(Hermansyah Siregar)表示,具有商业性质的公共服务使用者,应通过国家集体管理组织,依照版权法律法规履行版权费支付义务。该规定既为商业经营者和活动主办方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保障了创作者、版权持有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经济权利。

赫尔曼夏强调,版权费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创作者的经济权利。通过正确机制支付版权费,即是在共同维护国家音乐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为唯一集中机构,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收取、汇集和分发版权费,并与各集体管理组织合作,由后者将版权费分配给作品版权所有者。法律部知识产权总司则承担监管与指导职能,确保体系按规定运行,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与商业经营者的合规意识。

国家集体管理组织专员马塞尔(Marcell Siahaan) 表示,该机制旨在简化流程、提高透明度。商业经营者无需再为“向谁支付”而困惑,只需通过国家集体管理组织即可。

该通函进一步强化了2021年第56号政府条例关于歌曲和/或音乐版权使用费管理的规定。政府要求咖啡馆、酒店、电影院及其他营业场所,在商业使用音乐时必须向创作者、版权持有人及相关权利人支付版权费。

此前,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安迪(Supratman Andi Agtas)已签署 2025年第27号法律部长条例,作为上述政府条例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国家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中支付平台功能,并细化了活动主办方、推广方及企业主支付责任,同时强调分配透明与问责机制。

知识产权司呼吁各商业经营者尽快确保其营业场所音乐使用符合现行规定。遵守制度不仅提供法律确定性,也是在支持创作者福祉和印尼音乐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际贡献。(IN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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