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自2025年8月1日起,印尼政府正式取消对加密资产转让征收增值税(VAT)。该新规已在财政部长条例2025年第50号《关于加密资产交易增值税和所得税》中明确,并于2025年7月30日正式发布,取代了此前关于加密资产征税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二条,加密资产若被视为“等同于证券”,其转让行为将不再征收增值税。这一政策转变表明,印尼政府将加密资产纳入金融性工具范畴,以鼓励合规和透明的数字资产交易行为。 不过,条例也强调,虽然加密资产本身的转让免税,相关配套服务仍需缴纳增值税。包括由电子交易系统(PMSE)提供的服务,如法币兑换、资产掉期、电子钱包交易与管理等;以及由加密资产矿工提供的区块验证服务。 条例第四条规定,提供电子服务的PMSE必须为已注册的应税企业,依法代收、代缴和申报增值税。若未遵守义务,将受到《一般规定与税收程序法》的惩处。数字平台的增值税按收到佣金或报酬的12% × 1/11计算;而加密矿工的服务报酬则按增值税率 × 20% × 1/11的比例纳税,通常通过退税机制实现。 条例第八条还补充说明,加密矿工获得的“区块奖励”也属于应税收入,按照其等值货币价值进行计算。(INT/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