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税务总局(DGT)发布《纳税人宪章》,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7月22日,税务总局局长比莫(Bimo Wijayanto)表示,该宪章旨在支持税收体系的透明度、问责制与公平性,并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建立互信。宪章将成为税务官员与公众在税务互动中的共同参考,推动印尼建立一个公平且合法的税收制度。

比莫指出,当前公众对税收法律中权利、义务及相关解释仍存在误解,宪章将为全国税务官员与执法人员提供指导。希望通过该宪章,公众能更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税务权利与应尽义务。

《纳税人宪章》依据PER-13/PJ/2025制定,列明纳税人 8项权利,包括:获得税务信息与教育、享受免费服务、公平对待、仅缴纳应缴税款、税收争议中的法律诉讼权与行政救济权、数据保密权、委托代理权及向税务机关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

与此同时,宪章也规定了纳税人 8项义务,其中包括:正确完整地提交纳税申报表(SPT)、诚实透明地履行纳税义务、在税务互动中保持礼貌、配合监督检查、合法使用税务设施、依法记账和保存记录、授权委托须符合法规,以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税务人员行贿。

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纳税人识别号(NPWP)时或纳税人门户网站查阅该宪章,以便明确自身在税收体系中的权利与义务。(INT/编辑部)